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5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336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12 月 12 日

法官許文碩劉麗瑛周瑞芬

原告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兆順
訴訟代理人
沈盈秀
被告
陳昱翰

上列被告陳昱翰,因本院107年度上訴字第1883號加重詐欺案件,經原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2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許 文 碩

                法 官 劉 麗 瑛

                法 官 周 瑞 芬

                書記官 邱 曉 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3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7年度附民字第336號於民國 107 年 12 月 12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