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336號
- 原告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兆順
- 訴訟代理人
- 沈盈秀
- 被告
- 陳昱翰
上列被告陳昱翰,因本院107年度上訴字第1883號加重詐欺案件,經原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7年度附民字第336號
上列被告陳昱翰,因本院107年度上訴字第1883號加重詐欺案件,經原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