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7年度上訴字第1300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上訴字第1300號
- 上訴人
- 第1302號
- 即被告
- 李廣成
- 選任辯護人
- 張右人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李廣成羈押期間,自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李廣成前經本院認為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第1項第1、3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民國107年7月26日執行羈押,至107年10月25日,3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7年10月26日起,第1次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