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
- 魯蕎逸
- 原告
- 鄭雅淑
- 原告
- 李月莉
- 原告
- 張禾凡
- 上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偉仁律師
- 上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葉昱慧律師
- 被告
- 天璽盛世國際股份公司
- 被告
- 法定代表人 林錫忠
- 被告
- 林錫忠
鄭愛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110年度金上訴字第513號),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0年度重附民字第171號於民國 111 年 02 月 23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件裁判於法律人 LawPlayer 另收錄 1 筆相關判決,可於本頁相關判決區逐筆查閱。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