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4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上易字第1113號

詐欺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0 日

法官陳宏卿楊文廣楊陵萍

上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林子珊

温承諭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9日所宣示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1113號民國112年4月19日所宣示判決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所示「伍佰元」應更正為「壹仟元」。

理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件111年度上易字第1113號民國112年4月19日所宣示判決原本及其正本主文欄,誤載「伍佰元」,應更正為「壹仟元」。爰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0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宏 卿

法 官 楊 文 廣

法 官 楊 陵 萍

書記官 廖 婉 菁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0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1113號於民國 112 年 04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