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8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8 月 18 日

法官林清鈞黃小琴郭瑞祥

111年度附民字第175、182號

原告
李靜憶 住○○市○○區○○街00巷00號4樓
被告
蔡秉宏(原名蔡宏偉)
被告
黃名善 住○○市○區○○路0段00○0號3樓
被告
陳雨謙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0號
居台北市○○區○○街00巷00號1樓
住○○市○○區○○里○○0號
居臺中市○○區○○街00號7樓之9

          居臺南市○區○○路0段000巷0號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1年度金上訴字第871號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清 鈞

法 官 黃 小 琴

法 官 郭 瑞 祥

書記官 賴 淵 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1年度附民字第175、182號於民國 111 年 08 月 18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