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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496號

加重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11 月 21 日

法官張國忠劉麗瑛李雅俐

上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蕭睿穎
選任辯護人
范成瑞 律師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17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更正如下:

主文

本件判決原本及其正本第17頁第4行關於「於113年8月31日修正公布」之記載,應更正為「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

理由

一、按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刑事訴訟法第227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判決原本及其正本第17頁第4行關於「於113年8月31日修正公布」之記載,應更正為「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顯係誤植,且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本旨,爰裁定更正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國忠

                   法 官 劉麗瑛

                   法 官 李雅俐

                   書記官 陳宜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3年度金上訴字第496號於民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加重詐欺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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