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0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易字第247號

拆屋還地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4 月 30 日

法官楊熾光李佳芳郭妙俐

上訴人
羅俊義
訴訟代理人
羅淑慧
上訴人
羅元宏
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見軍律師
被上訴人
林政權
訴訟代理人
張智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111年5月25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本件兩造間拆屋還地訴訟,應以原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276號確認界址事件訴訟為據,故於民國111年5月25日裁定於該民事訴訟程序終結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見本院卷一第313、314頁)。

二、茲查上開確認界址事件業已終結,有被上訴人提出之本院113年度上易字第548號民事判決、裁定附卷可稽。故本件已無停止訴訟之必要,爰依職權撤銷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裁定,得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理由狀(須按他造人數附具繕本),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熾光

                   法 官 李佳芳

                   法 官 郭妙俐

                   書記官 涂村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0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