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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0年度交附民字第192號

公共危險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2 月 20 日

法官陳淑勤周宛瑩張郁昇

原告
王詩涵
訴訟代理人
何紫瀅律師
被告
王榮泰(已歿)
兼法定代理人
劉雪芳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110年度交訴字第20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聲明及陳述均如附件。

二、被告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三、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刑事部分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本件被告王榮泰被訴公共危險案件,因被告王榮泰已於民國110年10月30日死亡,經本院判決諭知不受理在案,自應依前揭規定,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因本訴駁回而失所依據,應併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部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本判決非對於刑事訴訟之判決有上訴時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淑勤

法 官 周宛瑩

法 官 張郁昇

                  書記官 黃敏純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交附民字第192號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公共危險,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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