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39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91 年 01 月 25 日

法官候明正鄭燕璘

原告
甲○○
原告
丙○○
原告
共 同 丁○○
訴訟代理人
被告
乙○

右列被告乙○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二十五  日

               審判長法 官 候 明 正

法 官 柯 顯 卿

                  法 官 鄭 燕 璘

                  書記官 田 富 蓉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二十五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