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883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3年度訴字第883號
- 公訴人
-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 選任辯護人
- 莊美貴律師
張雯峰律師
具 保 人 乙○○
上列具保人因被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乙○○繳納之保證金新臺幣拾萬元沒入之。
理由
一、本件具保人乙○○因被告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依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指定保證金新臺幣十萬元,繳納現金後,駁回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羈押被告之聲請。
二、茲以該被告逃匿,自應將具保人原繳納之上開保證金沒入。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118條、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