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15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15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杜清財
- 選任辯護人
- 蘇文奕律師
上列被告因殺人等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被告杜清財之羈押期間,自民國100年5月8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上列被告杜清財因殺人等案件,本院前以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3款所定之情形,認有羈押必要,經於民國100年2月8日將其收押,茲查上項情形仍然存在,認該被告有繼續羈押之必要,特為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