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592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592號
- 原告
- 張淑華
- 訴訟代理人
- 潘秀鳳
- 被告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重球
- 訴訟代理人
- 林國明律師
- 被告
- 凱士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俊雄
- 訴訟代理人
- 蔡文斌律師
王盛鐸律師
鄭植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10月18日10時10分,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592號
王盛鐸律師
鄭植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10月18日10時10分,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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