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0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0號
- 上訴人
- 笙翔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怡萍
- 上訴人
- 魏志軒
以上上訴人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因104年訴字第20號
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
金為新台幣2,230,087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 34,764元未
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後 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
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