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全聲字第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撤銷扣押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6 年 08 月 03 日
  • 法官
    周素秋
  • 法定代理人
    王大山

  • 原告
    大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邱文明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全聲字第4號聲 請 人 大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大山 相 對 人 邱文明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假扣押事件,債權人聲請撤銷假扣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六日所為之一0二年度全字第三九號假扣押裁定撤銷之。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假扣押之裁定,債權人得聲請命假扣押之法院撤銷之,民事訴訟法第530條第3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前聲請本院對債務人以102 年度全字第39號裁定准予假扣押,有該案卷宗可稽。茲聲請人聲請撤銷該項假扣押之裁定,依上開規定,自應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30條第3項、第95條、第81條第1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周素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 日書記官 洪翊學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全聲…」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