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勞訴字第45號
- 原告
- 黃騰群
- 訴訟代理人
- 王正宏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雨錚律師
- 被告
- 昇源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素貞
- 訴訟代理人
- 楊丕銘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勞動法庭法 官 田幸艷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勞訴字第4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勞動法庭法 官 田幸艷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