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幸艷
法官曾任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國 90 年 1 月 – 114 年 8 月
田幸艷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田幸艷,曾任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90 年 1 月 – 114 年 8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6,613 筆(民國 87 至 114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17 年上字第 917 號」(提及 87 次)。資料截至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更生事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公開判決
- 6,613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7–114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6,613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田幸艷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田幸艷 法官在民國 87 至 114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6,613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田幸艷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更生事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公共危險(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田幸艷 法官有 4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田幸艷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17 年上字第 917 號」(已停止適用),共 87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田幸艷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7 年至 114 年(截至 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田幸艷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田幸艷法官的 6,370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4,020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4,020 筆(63.1%)
- 交通708 筆(11.1%)
- 消費借貸676 筆(10.6%)
- 勞動241 筆(3.8%)
- 毒品239 筆(3.8%)
- 詐欺133 筆(2.1%)
- 竊盜122 筆(1.9%)
- 工程營建59 筆(0.9%)
- 傷害57 筆(0.9%)
- 本票裁定36 筆(0.6%)
- 其他領域79 筆(1.2%)
田幸艷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田幸艷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923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8 個月。
8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923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田幸艷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田幸艷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2,058 筆(31.9%)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2,021 筆(31.3%)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有罪1,266 筆(19.6%)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原告勝訴323 筆(5.0%)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程序裁定287 筆(4.4%)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准許179 筆(2.8%)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廢棄原判128 筆(2.0%)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不受理81 筆(1.3%)
起訴或聲請不符法定要件,法院沒有進入實質審理,不等於敗訴完整說明
常見原因:告訴乃論的案件撤回了告訴、重複起訴、欠缺告訴權、被告死亡等。問題出在程序門檻,不是法院判斷了對錯。
- 和解64 筆(1.0%)
雙方達成共識結束爭議,內容由雙方合意決定完整說明
在法院成立的和解、調解,效力等同確定判決。對很多民事糾紛來說,這是比判決更快、更可控的出口。
- 無罪54 筆(0.8%)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152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田幸艷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田幸艷法官共有 6,613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2,058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田幸艷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田幸艷法官共有 6,613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14年度簡上字第6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簡上駁回
- 113年度簡上字第6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簡上駁回
- 114年度簡上字第75號給付遲延利息簡上和解
- 114年度補字第790號代位分割共有物補
- 114年度司字第10號選任臨時管理人司駁回
- 114年度重訴字第198號返還借款重訴原告勝訴
- 114年度訴字第100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原告勝訴
- 113年度勞訴字第130號給付退休金差額等勞訴駁回
- 113年度訴字第218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訴駁回
- 111年度訴字第1961號分割共有物訴
- 114年度除字第180號除權判決除准許
- 111年度訴字第466號確認合夥關係存在訴駁回
- 114年度勞補字第31號再審之訴勞補
- 113年度建字第35號給付工程款等建駁回
- 114年度補字第790號代位分割共有物補程序裁定
- 113年度勞訴字第130號給付退休金差額等勞訴
- 114年度勞補字第34號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勞補
- 113年度訴字第1267號分割共有物訴
- 113年度勞訴字第75號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勞訴
- 114年度保險簡上字第1號給付保險金保險簡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