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
- 曾清風
- 被告
- 高賢蒝
- 被告
- 卓銀香
- 被告
- 張荳樺
- 被告
- 卓惠蓉
- 被告
- 吳宇勝(原名吳顯庭)
- 被告
- 黃紹洸
- 被告
- 展成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卓銀香
- 法定代理人
- 林成彬
- 被告
- 鋒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亮勛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5 年度金上更㈠字第13號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5年度附民字第73號於民國 106 年 02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件裁判於法律人 LawPlayer 另收錄 1 筆相關判決,可於本頁相關判決區逐筆查閱。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