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0年度上字第2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投資契約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3 月 04 日
- 當事人環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王儷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255號 上 訴 人 環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儷娟 訴訟代理人 李育禹律師 曾靖雯律師 被上訴人 吳素玟 訴訟代理人 王進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履行投資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4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莊俊華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楊宗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