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347號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決
106年度判字第347號
- 上訴人
- 美商G.D.西爾有限責任公司(G.D. SEARLE LLC)
- 代表人
- J. Michael Dixon
- 訴訟代理人
- 陳文郎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東揚 律師
- 被上訴人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代表人
- 洪淑敏
- 參加人
- 祁明輝
上列當事人間發明專利舉發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25日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行專訴字第19號行政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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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第一庭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關鍵詞:CELECOXIB發明第198737號專利西里柯斯比WO95/15316號專利賦形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