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596號
- 原告
- 新旺通運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劉文忠(董事)住同上
- 訴訟代理人
- 楊傳珍 律師
- 被告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代表人
- 趙興華(局長)住同上
- 訴訟代理人
- 林材忠
王馨萱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路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5年2月4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4年度訴字第1596號
王馨萱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路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5年2月4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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