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000年度審簡附民字第70號
- 原告
- 楊世杰 住臺北市○○區○○街000巷00弄00號
- 被告
- 魯志偉 住臺北市○○區○○街00巷00號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102年度審簡字第158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呂寧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000年度審簡附民字第70號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102年度審簡字第158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呂寧莉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