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審附民字第324號
- 原告
- 高孟伶
- 被告
- 汪嘉莉
- 被告
- 李威霆
- 被告
- 朱思嚴
- 被告
- facebook柴犬聯盟社團
- 被告
- 揆眾展覽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周孝慶
- 被告
- 台北世貿中心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0年度審簡字第275號過失傷害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審附民字第324號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0年度審簡字第275號過失傷害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