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易字第8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吳建興
- 選任辯護人
- 連怡婷律師
連鳳翔律師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緝字第388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就本案事實上、法律上爭點,尚有再行調查釐清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易字第8號
連鳳翔律師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緝字第388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就本案事實上、法律上爭點,尚有再行調查釐清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