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重附民字第92號
- 原告
- 香港商日立數據科技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江偉儀
- 訴訟代理人
- 李彥群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湯東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以晨律師
- 被告
- 宋政勛
- 被告
- 蔡百鍾
- 被告
- 林伶黛
- 被告
- 李澄俐
- 被告
- 艾博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代表人
- 張寶燕
- 被告
- 吳祚綏
何子荍
王雅君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金重訴字第33號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