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簡字第24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31 日
- 法官洪英花
- 當事人王紳羽、曾立安、游智宇、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黃月惠、鄭善宇、黃懃如、阮金娟、陳姵羽、林春雅、陳葦瓴、林子晴、蔡淑玲、陳芷庭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審簡字第2455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紳羽 曾立安 游智宇 受 裁定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 代 表 人 李明豐 受 裁定人 黃月惠 受 裁定人 鄭善宇 受 裁定人 黃懃如 受 裁定人 阮金娟 受 裁定人 陳姵羽 受 裁定人 林春雅 受 裁定人 陳葦瓴 受 裁定人 林子晴 受 裁定人 蔡淑玲 受 裁定人 陳芷庭 上列受裁定人因被告王紳羽、曾立安、游智宇詐欺等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拾萬元給付黃月惠。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捌拾萬捌仟元給付鄭善宇。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陸萬元給付黃懃如。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伍萬陸仟元給付阮金娟。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伍萬元給付陳姵羽。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參萬元給付林春雅。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陸拾玖萬捌仟零玖拾元給付陳葦瓴。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伍拾萬元給付林子晴。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貳拾玖萬捌仟拾元給付蔡淑玲。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美分公司應就其所持有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餘額其中新臺幣壹拾陸萬貳仟元給付陳芷庭。理 由 一、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對於應扣押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得命其提出或交付;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其係贓物而無第三人主張權利者,應發還被害人,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3項、第14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案被告王紳羽將其所申辦之之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瑞興銀行帳戶)交予他人供詐欺犯罪使用,如附表所示之受裁定人黃月惠等十人因遭被告所屬詐騙集團成員施詐術後,陷於錯誤,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匯款如附表所示之帳戶及款項,由該詐欺集團成員自110年7月23日12時35分20秒起至14時46分25秒止,操作何玉婷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起訴書誤載為0 00-0000000000000號)及史柏駿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 00000號帳戶之網路銀行功能轉帳共計約新臺幣(下同)400萬 元至王紳羽上開瑞興銀行帳戶等方式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來源及 去向,此據被害人黃月惠等十人指訴屬實,並為被告王紳羽所不爭執,足認前揭瑞興帳戶中現存餘額其中如附表所示應發還之金額確為受裁定人黃月惠等十人所匯入之金錢無誤,且尚未遭提領等情,有瑞興銀行景美分行活期儲蓄存款交易明細表一紙附卷為憑(見111年度審訴字第839號卷第197頁 ),是前揭帳戶餘額款項,既屬贓物,尚未遭提領、且經偵查及本院審理期間未有第三人主張權利,亦無留存之必要,依前揭說明,自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第318條 第1項規定,不待請求即行發還被害人,命受裁定人瑞興銀行 景美分行將如主文所示之款項,交付返還受裁定人黃月惠等十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前段、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1 日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洪英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 陳俊兆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1 日附表: 編號 發還款項 受裁定人 遭詐事實 匯入帳號 匯入款項 發還款項 1 黃月惠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06月中旬在交友軟體上「Pikabu」以暱稱「李名勝」向黃月惠佯稱在「永利博奕遊戲」網站擔任工程師,可操控數據利用網站的漏洞從而獲利云云,致黃月惠陷於錯誤,於110年07月20日09時55分依指示匯款到該網站指定的匯款帳戶,該詐欺集團成員又對黃月惠佯稱:需先支付擔保金,才可以辦理提現云云,使黃月惠在110年08月02日13時35分匯款新台幣144萬30元做為出金之擔保金,另對黃月惠佯稱:需要繳納擔保金不足額的部分,以個人的名義向黃月惠借款云云,使黃月惠限於錯誤而依指示陸續匯款。 何玉婷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3時42分操作何玉婷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轉帳174,020元(其餘74,020元為不詳之人跨行轉帳之款項)至已設定為約定轉帳帳戶之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10萬元 10萬元 2 鄭善宇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8日透過手機軟體APP「歡唱KTV」認識鄭善宇,再以暱稱「夢」、「Blockchain 」等向鄭善 字佯稱:可介紹投資理財相關資訊、需儲值美金云云,致鄭善宇陷於錯誤,依指示以網路匯款3次、臨櫃匯款5次。 何玉婷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3時13分操作何玉婷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將其中808,000元轉帳至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80萬8494元 80萬8,000元 3 黃懃如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1曰21時44分許透過臉書傳訊息予黃懃如,復改以LINE暱稱「陳俊偉」,向黃懃如佯稱:可至澳門威尼斯人香港彩券投資網站 (網址:http://aa. 803839. com)投資,保證獲利穩賺不賠云云,致黃懃如陷於錯誤,依指示至該網站申請帳號及匯款。 何玉婷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3時10分操作何玉婷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轉帳61,000元至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6萬元 6萬元 4 阮金娟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間透過臉書發訊息予阮金娟,後改以LINE名稱「未來」向阮金娟佯稱:可代買永利澳門集團有限公司之彩卷云云,致阮金娟陷於錯誤,而依指示匯款。 何玉婷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2時37分操作何玉婷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將其中52,000元轉帳至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5萬7000元 5萬6000元 5 陳姵羽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6月13日18時許,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陳姵羽後,以Line「陳銘洋」向告訴人佯稱:可至摩根大通集團(投資)網站【網站名稱:摩根大通集團、網址:prww621. com/】投資,誆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云云,致陳姵羽陷於錯隹,依指示至該網站申請帳號及匯款。 何玉婷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園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2時38分操作何玉婷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轉帳54,000元(其餘4,000元為阮金娟匯入之款項)至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 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5萬元 5萬元 6 林春雅 不詳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11日以LINE「寧靜致遠」與林春雅加好友後,向林春雅佯稱:可投資公司之公益彩券、彩券中獎要交境外稅云云,致林春雅陷於錯誤,依指示匯款。 何玉婷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3時38分操作何玉婷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將其中30,000元轉帳至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 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3萬元 3萬元 7 陳葦瓴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6月21日以臉書暱稱「ROY ROY」與陳 葦瓴聯繫,並以「ROY」、「香港稅務單位人員」名義致電話向 陳葦瓴佯稱:可投資房地產,要進行投資課稅云云,致陳葦瓴陷 於錯誤,先於110年7月20日匯款20萬至其指定戶頭,陸續又依照 指示匯款。 史柏駿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2時47分操作史柏駿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將其中698,090元轉帳至已設定為約定轉帳帳戶轉出至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 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70萬元 69萬8090元 8 林子晴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間,逍過臉書與林子晴攀談,並以LINE「蔡程凱」向林子晴佯稱:於博奕(投資)網站(網站名稱:高盛證券、網址:wap. goldmansa dhsl869. vip) 投資且保證獲利、穩賺不賠云云,致林子晴陷於錯誤,依指示至該網站申請帳號及匯款。 史柏駿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3時41分操作史柏駿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轉帳50萬元至已設定為約定轉帳帳戶之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50萬元 50萬元 9 蔡淑玲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間,透過臉書與蔡淑玲成為好友邀請蔡淑玲加入網路博弈後,向蔡淑玲佯稱:該網路博弈公司(澳門金沙娛樂城官方網站)需繳交手續費、保證金云云,致蔡淑玲陷於錯誤,依指示陸續匯款。 史柏駿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2時57分操作史柏駿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將其中298,000元轉帳至已設定為約定轉帳帳戶之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30萬元 29萬8000元 10 陳芷庭 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5月間,透過交友軟體「派愛族」自「阿鴻」與陳芷庭聯繫,後續改用LINE「鄭俊鴻」、電話自稱「香港國稅局」等,向陳芷庭佯稱:有投資方案,獲利很高、需付清稅款後才能得到收益云云,致陳芷庭陷於錯誤,依指示匯款。 史柏駿永豐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 由該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7月23日13時47分操作史柏駿永豐銀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將其中162,000元轉帳至已設定為約定轉帳帳戶之王紳羽瑞興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07月23日 匯入16萬4400元 16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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