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重附民字第308號
- 原告
- 江榮貴
- 訴訟代理人
- 葉名展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曾宥寍律師
- 被告
- 鍾智全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金重訴字第16號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原告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重附民字第308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金重訴字第16號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原告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