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三八六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三八六號
- 原告
- 美商奧多比公司
- 原告
- Adobe
- 法定代理人
- Daniel
- 原告
- 美商麥肯邏媒體軟體公司
- 原告
- Macrom
- 法定代理人
- Loren E
- 原告
- 美商微軟公司
- 原告
- Micros
- 法定代理人
- Mary E.
- 被告
- 大維凱思特國際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甲○○
右被告等因民國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一七七0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
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
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