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聲字第224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5年度聲字第2245號
- 聲請人
- 丙○○○○○律師事務所
- 兼代表人
- 乙○○
- 相對人
- 甲○○
上列聲請人因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聲請撤銷假扣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如聲請撤銷假扣押狀所載(如附件)。
二、查本院95年度附民字第451號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業經本院判決駁回在案。上開訴訟既經駁回,本件之聲請即無所附麗,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90條,駁回其聲請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