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308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3089號
- 上訴人
- 洪偉凱
洪偉豪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洪佳慧間因101 年度訴字第3089號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部分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302,790 元(計算式:815,504 +137,286 +350,000 =1,302,790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0,953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