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55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554號
- 上訴人
- 謝三誼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媚登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因102年度訴字第554號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823,638元(計算式:6,810,574-4,986,936=1,823,638),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28,67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