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2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7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204號聲 請 人 廖文慶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51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7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30 日民事第三庭法 官 劉又菁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204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2ND0000000-0 │ │1 │100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02│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78ND0000000-0 │ │1 │100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03│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78ND0000000-0 │ │1 │100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04│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原名:偉聯│78ND0000000-0 │ │1 │1000 │ │ │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0005│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78ND0000000-0 │ │1 │100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06│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78ND0000000-0 │ │1 │100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07│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78ND0000000-0 │ │1 │100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08│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1ND0000000-0 │ │1 │100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09│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0NX0000000-0 │ │1 │61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10│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1NX0000000-0 │ │1 │760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11│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2NX0000000-0 │ │1 │258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12│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3NX0000000-0 │ │1 │906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13│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4NX0000000-0 │ │1 │299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0014│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偉│85NX0000000-0 │ │1 │714 │ │ │ │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30 日書記官 劉碧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