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建字第14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建字第145號
- 上訴人
- 二次方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進雄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榮邦投資有限公司、俞一欣間因105年度建字第145號給付工程款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壹佰壹拾玖萬肆仟零捌拾壹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壹萬貳仟捌佰捌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