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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5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6 年 11 月 13 日
  • 法官
    林春鈴洪純莉唐玥
  • 法定代理人
    翁文祺

  • 原告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曾語蘋
  • 被告
    小王子烘焙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徐國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508號原   告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文祺 訴訟代理人 兼 代 收 人 曾語蘋 被   告 小王子烘焙坊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徐國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因被告小王子烘焙坊股份有限公司、徐國斌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本院依原告之聲請,准將應送達於被告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為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春鈴 法 官 洪純莉 法 官 唐 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13  日書記官 趙盈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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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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