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89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898號
- 聲請人
- 羿發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興杰
- 代理人
- 楊天信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44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7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898號│├──┬──────────┬─────────┬──┬──┤│編號│ 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0001│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9-ND-0079809-9 │1 │1000│├──┼──────────┼─────────┼──┼──┤│0002│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9-ND-0079810-5 │1 │1000│├──┼──────────┼─────────┼──┼──┤│0003│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9-NX-0006962-3 │1 │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