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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898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7 月 30 日

法官賴秋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898號

聲請人
羿發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興杰
代理人
楊天信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44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7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898號│├──┬──────────┬─────────┬──┬──┤│編號│ 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0001│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9-ND-0079809-9 │1 │1000│├──┼──────────┼─────────┼──┼──┤│0002│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9-ND-0079810-5 │1 │1000│├──┼──────────┼─────────┼──┼──┤│0003│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099-NX-0006962-3 │1 │ 348│└──┴──────────┴─────────┴──┴──┘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秋萍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國焜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898號於民國 107 年 07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除權判決(股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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