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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4704號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9 月 11 日

法官許筑婷

上訴人
祭祀公業高佛成
法定代理人
高清雲
法定代理人
高明來
法定代理人
高呈祥
法定代理人
高成賢
法定代理人
高鵬洲
法定代理人
高亮一
法定代理人
高宏基
送達代收人
謝月鳳
被上訴人
財團法人高佛成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高進財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3年8月1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其上訴部分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8,542,485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94,8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7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許筑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政彬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704號於民國 113 年 09 月 11 日裁判,案由為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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