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889號
- 聲請人
- 謝國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26日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424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4年12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6-NX-1019698-0 1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