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5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515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4 月 11 日

法官石珉千

聲請人
Centurylink Communications,LLC
法定代理人
Andrea L. Genschaw
代理人
范家瑄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12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3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又聲請人雖於期間屆滿當日即行聲請,惟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但書規定,其聲請亦有效力,應予准許,附此敘明。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石珉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1  日

                書記官 楊婉渝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51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絡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台灣世紀聯合通訊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106-NY-0000001 1 800000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