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79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重訴字第793號
- 原告
- 天立投資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鄭洋一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文欽律師
- 複代理人
- 曾紀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瑞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素芬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徐頌雅律師
- 參加人
- 力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徐頌雅律師
- 被告
- 華夏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夏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張淑貞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如龍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徐嘉男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文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96年11月20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另件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重上字第613號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民事訴訟之裁判,其是否成立,為本訴訟事件之先決問題,經於民國96年11月20日裁定命在該事件終結以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茲查明該民事案件業已終結,有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398號判決在卷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