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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10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5 年 06 月 13 日
  • 法官
    賴錦華

  • 原告
    乙○○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除字第1048號聲 請 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當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七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正本附表編號第17、18之股票股數記載,應更正如附表所示。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賴錦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3  日書記官 林桂玉 ┌───────────────────────────────────────────────────┐ │附表: 95年度除字第1048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17 │林三號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 │1 │806 │ │ ├──┼───────────────┼──────────────┼────┼───┼────┼───┤ │018 │林三號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 │1 │5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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