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10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6 月 13 日
- 法官賴錦華
- 原告乙○○、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除字第1048號聲 請 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當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七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正本附表編號第17、18之股票股數記載,應更正如附表所示。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賴錦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3 日書記官 林桂玉 ┌───────────────────────────────────────────────────┐ │附表: 95年度除字第1048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17 │林三號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 │1 │806 │ │ ├──┼───────────────┼──────────────┼────┼───┼────┼───┤ │018 │林三號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 │1 │580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