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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附民字第243號

侵占等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10 月 24 日

法官王敏慧黃潔茹吳淑惠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附民字第243號

原告
吳冠毅
原告
吳冠旻
被告
賴振華

上列被告,因民國101年度上易字第2358號業務侵占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4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王敏慧

                  法 官 黃潔茹

                  法 官 吳淑惠

                  書記官 李文傑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附民字第243號於民國 102 年 10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侵占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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