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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訴緝字第3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11 月 07 日

法官謝靜慧林婷立錢建榮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上訴緝字第3號

上訴人
即被告
賴玉朗
選任辯護人
陳亮佑律師

      黃鈺淳律師

上列被告賴玉朗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

國105年10月13日所宣示之判決,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判決主文欄第二項關於被告賴玉朗「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追徵之。」等語及附表柒編號一部分,應更正為「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追徵之。」等語,及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柒編號一部分所示。
    理  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
    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
    第1 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於
    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件原判決主文欄第二項關於被告賴玉朗所犯未扣案之販賣
    毒品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追徵之。」等語,係屬誤算之
    顯然錯誤;另判決正本關於被告賴玉朗所犯附表柒編號一所
    示,與原本不符,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7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謝靜慧
                                      法  官  林婷立
                                      法  官  錢建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駱麗君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8     日
附表柒
┌──┬──────────────────┬────────┬───────────┐
│編號│交易方式及對象                      │交易之毒品及代價│主                  文│
│    │                                    │(新臺幣)      │                      │
├──┼──────────────────┼────────┼───────────┤
│一  │林迺仁於101 年2 月25日晚間8 時53分以│價格1,000元海洛 │林迺仁販賣第一級毒品,│
│    │其所有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接│因              │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未│
│    │獲李培毅使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                │扣案之門號0九八三五九│
│    │話表示欲購買海洛因後,林迺仁隨即向賴│                │六三四五號行動電話壹支│
│    │玉朗購得價格1,000 元之海洛因並從中拿│                │(含該門號SIM卡壹張) │
│    │取部分海洛因後,再於同日晚間8 時57分│                │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
│    │至10時49分許以上開門號與李培毅聯繫後│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林迺仁旋在署立桃園醫院天橋旁轉角處│                │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販│
│    │,以右列價格與李培毅交易右列毒品。  │                │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
│    │                                    │                │追徵之。              │
│    │                                    │                │                      │
│    │                                    │                │賴玉朗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訴緝字第3號於民國 105 年 11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