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83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抗字第813號

沒入保證金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8 月 09 日

法官邱同印黃雅芬周明鴻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抗字第813號

抗告人
即具保人
兼被告
莊昌學

上列抗告人因沒入保證金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所為之裁定(105年度抗字第813號),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之正本裁判法院欄關於審判長法官「謝雪紅」之記載,應更正為「邱同印」。

理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件原裁定正本之裁判法院欄內關於審判長法官「謝雪紅」之記載,係屬誤寫,並不影響原裁定之本旨,應予更正為「邱同印」,爰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邱同印

法 官 黃雅芬

法 官 周明鴻

書記官 謝雪紅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抗字第813號於民國 105 年 08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沒入保證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