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116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116號
- 原告
- 謝美蓉
- 原告
- 王翰瑋
- 原告
- 謝長雄
- 被告
- 梁文琪
林祺富
廖美美
李政賢
葉明源
徐香蘭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案件(本院10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1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瑞斌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116號
林祺富
廖美美
李政賢
葉明源
徐香蘭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案件(本院10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1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瑞斌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