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364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364號
- 原告
- 蘇暐婷
- 被告
- 洪有禮
上列被告因本院 105年度上易字第2483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364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 105年度上易字第2483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