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257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57號
- 原告
- 洪崇雙
- 訴訟代理人
- 張家興
- 被告
- 周育霖(原名周昱帆)
陳嘉潔
黃靜瑜
謝致和
周百齡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7 年度上訴字第1994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57號
陳嘉潔
黃靜瑜
謝致和
周百齡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7 年度上訴字第1994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