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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180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7 月 09 日

法官周盈文錢建榮郭豫珍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上訴字第1180號

上訴人
賴亦帆
即被告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裁定如下:

主文

賴亦帆羈押期間,自民國一O八年七月十六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被告賴亦帆因詐欺等案件,於民國108年4月16日經移審訊問接押。被告聲請具保停止羈押,108年4月22日經訊問,准以新台幣3萬元具保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於基隆市○○區○○路000號5樓;但被告覓保無著,因認有逃亡之虞而羈押並准予繼續覓保,迄未具保。

二、108年7月15日三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經訊問,審酌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顯示被告於臺北、基隆、士林、新北地方檢察署,仍有多件詐欺案偵查中,且將近3個月覓保無著,前項羈押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必要,應自108年7月16日起,延長羈押2月。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周盈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9 日

法 官 錢建榮

法 官 郭豫珍

書記官 高楚安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180號於民國 108 年 07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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