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訴字第633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周耕漵
- 選任辯護人
- 江政俊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12月6日108年度訴字第632號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9年5月6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再行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上訴字第633號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12月6日108年度訴字第632號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9年5月6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再行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