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訴字第3143號
- 上訴人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上訴人
- 即被告
- 游世誌
- 選任辯護人
- 張志全律師
- 上訴人
- 即被告
- 胡淑萍
- 選任辯護人
- 夏元一律師
羅子武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所為108年度重訴字第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上訴字第3143號
羅子武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所為108年度重訴字第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