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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訴字第633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4 月 08 日

法官周政達程克琳曾德水

上訴人
即被告
周耕漵
選任辯護人
江政俊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12月6日108年度訴字第632號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9年5月6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一法庭再行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8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周政達

法 官 程克琳

法 官 曾德水

書記官 陳怡君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訴字第633號於民國 109 年 04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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